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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律师:强奸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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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34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21日22:41:16 打印此页 关闭

    一、强奸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1、 强奸罪需要的构成要件为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他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童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童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童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童或者造成幼童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帮凶一般判多少年

    刑法对强奸罪的帮凶会被判处多少年是没有规定的,一般要依据具体的案情而定的,要认定主犯还是从犯,还有犯罪的情节等因素。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童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临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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