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律师,临沂律师丁朋,临沂律师事务所,临沂离婚律师,临沂交通事故律师,临沂刑事辩护律师,临沂工伤赔偿律师

 

    临沂律师:起诉追讨债务应提供哪些材料

    分享到:
    点击次数:46 更新时间:2023年07月06日12:02:24 打印此页 关闭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在追讨债务的时候,不仅仅只有起诉一种方法,当事人还可以在第三方的调解下来追债,当然诉讼可以说是其中较为有效的一种方法了。对于当事人而言起诉追讨债务的时候,要是不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小心注意的话,势必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有相关问题请咨询临沂律师丁朋。

    上一条:临沂律师:代位继承能取得多少遗产? 下一条:临沂律师事务所:起诉追讨债务的程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