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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律师:二手房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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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48 更新时间:2023年06月07日23:25:25 打印此页 关闭

    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

      标的物。

      此处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房屋转卖是否有约束条件;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价款及付款方式。

      此处应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付款过户。

      明确操作方式,违约责任,约定偿付时间。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几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补充协议。

      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表示写明,以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所签订定金协议需要三方签字,中介公司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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