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律师,临沂律师丁朋,临沂律师事务所,临沂离婚律师,临沂交通事故律师,临沂刑事辩护律师,临沂工伤赔偿律师

 

    关于个人股份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分享到:
    点击次数:152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06日22:24:32 打印此页 关闭

    个人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

      1、转让的股权出资是否到位,是认缴还是实缴,缴纳期限及缴纳责任人;

      2、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否得到保障;

      3、转让股权是否存在瑕疵;

      4、转让股权的价款;

      5、转让股权是否纳税及纳税主体税款的承担;

      6、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上一条:临沂律师:小产权一房两卖怎么办? 下一条:2021社保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是否合法?